自2012年起,本集團透過其附屬公司持有放債人牌照根據香港法例第《163章放債人條例》於香港從事企業及個人貸款融資業務。本集團相信其貸款融資業務會帶來合理的回報,並擴闊本集團的盈利基礎。本集團將繼續採取謹慎的措施,其貸款融資業務的擴張。